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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2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的考核录取办法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29

法学院2012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的考核录取办法

根据教务处关于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法学院2012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如下:

一、面试录取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数不超过相应专业可接收名额时,经面试合格后直接录取。

二、笔试加面试录取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数超过相应专业可接收名额时,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1.考核方式及内容

(1)笔试:

刑法总论(法学专业学生)

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工作专业学生)

(2)面试

考生面试时需携带经该学院或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两个学期课程成绩表以备参考。

2.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录取办法

根据接收名额,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以上办法适用于法学院法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

法学院

201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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